为进一步加强大竹县农药市场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我县农药经营许可,规范农药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农药经营违法行为,净化我县农药经营市场环境,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11月,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净化农药经营市场行动。
一、一许可。对全县的批发商和零售商,均实行《农药经营许可证》准入。依照审批程序,严格按省上规定的条件执行,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和经营人员的素质。
二、两制度。批发商和零售商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诚信经营制度》管理。
三、三巡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三者有机结合,加强监管。
四、五本台账。批发商和零售商要求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农药销售台账》、《农药查验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组织要求建立《农药使用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检查是否存在销售假、劣农药;二是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三是查验采购、销售、回收台账是否完善;四是严厉查处无证、流动经营行为;五是检查门店和仓储安全设施情况。对不合要求的经营户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整改者移交到大竹县农业执法大队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检查,对不规范的农药经营行为,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净化了农药经营市场。今后,我局还要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市的监督管理,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