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大竹县财政局 关于遴选大竹县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 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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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大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竹财农﹝2023﹞151号)精神,大竹县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我县需完成集中连片标准化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1639亩。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3〕292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落实、项目早建成早见效,拟在我县遴选一批实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大竹县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492万元。

二、补助对象

大竹县范围内集中连片且养殖规模在5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养殖渔民。

三、申报条件

1.拟改造的池塘或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基地在大竹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

2.拟改造的池塘《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承包合同确权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3.具有完备的设施农业用地手续或者土地租用合同;

4.五年内实施了同类项目的池塘不能重复建设。

5.申报养殖场具有良好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自有资金充足,能够自筹建设资金; 

四、补助标准

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的办法,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业主自筹资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70%。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50亩以上规模化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一是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包括池塘整形清淤、挖沟起垄、进排水沟渠及管道建设等。二是尾水达标治理。包括建设生态沟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生态塘、过滤坝、底排污系统装置、吸污系统、精准投饲等环保养殖设施设备。三是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包括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精准投饲系统、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

五、申报资料

申请书、业主营业执照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六、项目补助程序及方式

1.申报:养殖业主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写申请书,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准备申报资料。

2.初审:凡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水产养殖业主,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持申报条件材料、申请、承诺书等相关个人证明材料到大竹县水产发展中心(地址:大竹县东大街34号;联系人:孙碧奇;联系电话:6664558)。

3.评审:县水产发展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报送资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后确定实施项目养殖场名单并在大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对项目实施业主予以批复。

4.实施:各实施业主需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水产发展中心做好建设进度跟踪及指导。

5.验收:养殖场准备好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图片资料,材料、人工等付款凭据,验收申请等资料向县水产发展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县级验收组对投资金额及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开展现场验收工作。

6.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直接打卡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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