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发改发〔2023〕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23〕5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的通知》(达市发改价格〔2023〕53号).pdf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竹县财政局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