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我县食品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竹凤记酒坊生产经营不合格白酒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7月28日,达州市抽检人员在大竹凤记酒坊成品库依法抽检白酒〔生产日期:2023年4月21日〕2L。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8月24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凤记酒坊,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有食品添加剂“复合甜味剂清甜素”一袋(生产商:杭州绿叶食品有限公司,保质期2年)、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白酒130kg均被现场查封扣押。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凤记酒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白酒,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二、大竹福一嘉副食品经营部生产经营不合格散装萝卜干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8月16日,抽检人员在大竹福一嘉副食品经营部依法抽检散装萝卜干〔规格:散装计重,生产日期:2023年8月16日〕1.295kg。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9月13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福一嘉副食品经营部,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同批次的散装萝卜干。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散装萝卜干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散装萝卜干,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三、大竹超级鲜生超市生产经营不合格米线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8月22日,抽检人员在大竹超级鲜生超市依法抽检食品米线〔规格:/,标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3年8月22日〕2.6kg。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9月20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超级鲜生超市,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分店有同批次的米线。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超级鲜生超市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米线,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四、大竹县诚信桶装水经营部生产经营不合格包装饮用水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9月11日,抽检人员在大竹县诚信桶装水经营部依法抽检食品石英冰雪包装饮用水〔规格:16.8L/桶,标示生产单位:邻水县生源山泉水厂,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3年9月6日〕7桶。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3年10月13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大竹县诚信桶装水经营部,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分店有同批次的石英冰雪包装饮用水。
(三)产品控制情况:责令大竹县诚信桶装水经营部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同批次包装饮用水,立即组织召回,并抓好自查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