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六强化”夯实林区企业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
来源:大竹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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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企业是林区重要活动主体和防火主体,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我县通过“六强化”,夯实林区企业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全力打好森林防火“主动仗”。

一、强化组织发动。每年定期召开林区企业森林防灭火专题会,明确林区企业森林防灭火责任区域和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成立森林防灭火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预案修订。要求林区企业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森林防火预案,进一步明确防火重点区域、防火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做到科学、合理、可行。

三、强化火源管理。要求林区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火源管理规定,加强源头防控,并督促落实好防火措施,严禁违规用火。对于违反火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教育。每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高林区企业及周边群众的防火意识。定期组织企业职工观看各类森林防火培训和演练视频,提高职工的防灾自救能力。

五、强化火情监测。督促企业积极开展林区施工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立行立改,及时消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六、强化应急处置。林区企业全面建立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机制,成立应急队伍,配置灭火器具,并与属地村社、乡镇适时开展联防联控,确保火情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置,有效扑救,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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