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重点项目“后评估”机制 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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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23〕34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重点项目“后评估”机制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大竹县重点项目“后评估”机制专项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大竹县重点项目“后评估”机制专项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确保项目实施后达到决策预期效果,实现对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大竹县重点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健全我县重点项目“后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2129号)《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川发改项目规〔2021〕493号)《大竹县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竹府办〔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重点项目“后评估”工作。

二、评估目标

为确保项目实施后达到决策预期效果,由县项目推进中心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大竹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成立项目“后评估”工作小组,对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和项目效益等进行评估,对项目设计、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为提高项目效益提出有效对策措施,也为今后同类型项目在谋划、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确保重点项目真正落地见效。

三、评估范围

(一)国家和省市以大竹为实施主体的重点(重大)项目;

(二)县域内总投资额度在400万元(包含)以上,要素保障任务重,涉及部门和乡镇较多的项目;

(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符合全县重大战略实施的其他项目。

四、评估内容

(一)主要内容为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和项目效益。

(二)项目投资决策评估主要是对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他已批复的文件,重点对规划衔接、项目布局、建设方案、建设规模与标准、资金安排等有关决策事项与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估,针对优化投资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项目建设管理评估主要是对建设计划实施、组织管理、合同执行、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结(决)算、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事项进行分析与评估,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项目管理经验,针对改进管理薄弱环节提出可行性对策。

(四)项目效益评估主要是对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资源利用效益等,与项目预期目标及项目可持续运行能力进行分析与评估,针对提高项目综合效益提出科学化意见。

五、评估程序

(一)县项目推进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每年从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1—2年的项目中,选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项目,编制项目“后评估”计划,下达项目责任单位并抄送相应行业主管部门。

(二)对于列入“后评估”计划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开展自我评估(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编写评估报告),项目责任单位将完整、真实的评估报告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县项目推进中心;项目评估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等;

2.项目实施过程总结:前期准备、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变更、项目运行等;

3.项目效果评估: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经营管理、资源利用效率、社会效益、可持续能力等;

4.项目目标评估: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等;

5.项目总结:评估结论、主要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责任单位报送的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对评估报告内容不完整或深度达不到相应要求的,应要求项目责任单位限期补充完善。

(四)县项目推进中心按照《大竹县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大竹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以及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建设工期、运行情况、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效能评估,形成《重点项目后期评估报告》。

(五)列入“后评估”计划的项目,提前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审批文件。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估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报告、金融机构出具的融资承诺文件、施工许可(开工报告)以及相关批复文件。

2.项目实施文件。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文件、主要合同文本、年度投资计划、概算调整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及变更资料、监理报告、财务支出凭证、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3.其他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资料,项目运行和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其他相关资料,以及项目接受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被指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六、成果应用

(一)县项目推进中心通过项目后评估工作,认真总结同类项目的经验和不足,后评估成果应作为规划制定、项目审批、资金安排、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县项目推进中心应及时将后评估成果呈送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审阅,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县项目推进中心定期以适当方式汇编后评估成果,积极推广项目后评估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对于通过项目后评估发现的问题,县级有关部门应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准确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项目后评估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县项目推进中心按职责权限移送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后评估工作,切实转变项目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实践,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注重工作联动。要加强系统上下联动,建立部门沟通交流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

(三)提升工作实效。要围绕上级部署和社会关切,切实提升评估质量,推动政府投资后评估工作成为促进政府投资效益提升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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