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核查赖真芳等2人在大竹县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现作出限期退还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请相关人员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银行柜台办理、手机银行)的方式,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至我局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账户名称: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账号:2252410104001080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竹县支行),退回时备注退款人姓名及退款事由。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违规领取 时间 | 违规领取月数 | 违规领取金额(元) | 待遇 类型 |
1 | 赖真芳 | 5130291987 ****0040 | 202104-202107 | 4 | 7139.74 | 失业 保险金 |
2 | 贺安全 | 5130291960 ****6976 | 202108-202110 | 3 | 5389.11 | 失业 保险金 |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以上人员如对侵害失业保险基金事项或退回金额有异议,在公示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日可通过现场调查、电话沟通、邮寄书面意见等形式申辩。
如在公示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拒绝陈述申辩、拒绝退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我局将于期满后15日内作出《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决定书》,收到退还决定书仍拒不退还的,将移交劳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劳动监察机构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情况属实的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四川省大竹县滨河北路777号3楼
联系电话:0818-6228167
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