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24执731号之一,将被执行人甘立伟、秦振成名下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竹阳镇北城大道71号阳光鑫筑C幢25-3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0519005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竹国用(2015)第04695号】一套的相应权利转移给买受人王清荣并解除该房屋的查封和抵押。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05190055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竹国用(2015)第04695号 | 甘立伟、秦振成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竹阳镇北城大道71号阳光鑫筑C幢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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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