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发〔2019〕38号)精神,经审核拟同意给安置张燕平等31人的乡镇(街道)补发城镇公益性岗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的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县就业局:0818-6221498,县人社局:0818-6234596。
附件:大竹县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补发补贴花名册
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