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市公安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达市编办函〔2023〕35号)、《关于同意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达市编办函〔2023〕36号)、《关于同意调整市生态环境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达市编办函〔2023〕37号)、《关于同意调整市商务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达市编办函〔2023〕38号)、《关于同意调整市国动办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达市编办函〔2023〕39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达市编办函〔2023〕40号)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县公安局等6个县级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告。
附件:县公安局等6个县级部门动态调整部分行政权力目录
中共大竹县委编办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