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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竹县委编办关于调整县公安局等6个县级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次数: 来源:县委编办 字体:[ 放大 缩小 ] [我要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达州市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市公安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达市编办函〔2023〕35号)、《关于同意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达市编办函〔2023〕36号)、《关于同意调整市生态环境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达市编办函〔2023〕37号)、《关于同意调整市商务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达市编办函〔2023〕38号)、《关于同意调整市国动办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达市编办函〔2023〕39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达市编办函〔2023〕40号)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县公安局等6个县级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告。

附件:县公安局等6个县级部门动态调整部分行政权力目录

 

中共大竹县委编办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县公安局等6个县级部门动态调整部分行政权力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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