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川水函〔2022〕1459号)要求,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我局对2023年第一批水电站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确定四川省水电集团大竹电力有限公司柏林电站为大竹县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附件: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电站名单(2023年第一批)
大竹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川水函〔2022〕1459号)要求,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我局对2023年第一批水电站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确定四川省水电集团大竹电力有限公司柏林电站为大竹县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附件: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电站名单(2023年第一批)
大竹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