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转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周小林:(已故) 董亲民 | 董亲民 |
配偶:董亲民 女儿:董 睿 弟弟:周小庆 妹妹:周小红 妹妹:周小东 弟弟:周小武
| 董 睿 周小庆 周小红 周小东 周小武 | 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39025号、大竹县国用(2009)第03977号 | 大竹县竹阳镇春草坪巷175号1-6-2号 | 100.67平方米 |
联系电话:0818-7263638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