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气矿大竹作业区清水站迁改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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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重庆气矿大竹作业区清水站迁改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工作:

一、征收范围:涉及大竹县清水镇高巩村7组。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用于重庆气矿大竹作业区清水站迁改工程建设用地,属能源类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公共利益需要”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2024年1月起,大竹县国土勘测规划队、县自然资源局征地事务中心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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