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政府质量监管效能,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评价及预警机制,提高参建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将在建工程项目市场主体质量履约行为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通过公开投诉电话、传真、信箱等方式畅通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政府质量监管效能,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评价及预警机制,提高参建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将在建工程项目市场主体质量履约行为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通过公开投诉电话、传真、信箱等方式畅通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