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大竹县柏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大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7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2条,工作信息20条,预算和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动态更新柏林镇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完善全生命周期信息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防止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把政府门户网站列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拓宽为民服务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群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流程规范、答复合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力量亟待增强。
2024年,在全面推进公开的同时,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收集梳理、及时反馈等制度,加强制度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公开业务工作审核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流程,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办实事;及时公开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方面的信息;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确工作人员职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大竹县柏林镇2023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