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周红 )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1-31
点击数: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周百成:(已故)

范林翠

    

 

母亲谢香珍

配偶:范林翠

儿子:  

谢香珍范林翠

 

川(2017)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02510

大竹县白塔街道竹海路西段30号世纪名都1-16-1

87.0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二段2001号大竹县政务服务综合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18-7263638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1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