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府办发〔20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9日
达市府办发〔2023〕7号关于印发达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达市府办发〔20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9日
达市府办发〔2023〕7号关于印发达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