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陈守康:(已故) 唐吉玉 | 唐吉玉 |
配偶:唐吉玉 儿子:陈晓东 女儿:陈晓桦
| 陈晓东 陈晓桦
| 房产证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17740号,土地证号:大竹县国用(2006)第01871号 | 大竹县竹阳街道一环路西段莲印路口1-3-2号 | 118.19平方米 |
联系电话:08187263638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