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唐吉玉)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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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陈守康:(已故)

唐吉玉

唐吉玉

 

 

配偶唐吉玉

儿子:陈晓东

女儿:陈晓桦

 

陈晓东

陈晓桦

 

房产证号:大竹县房权证竹阳镇字第00017740号,土地证号:大竹县国用(2006)第01871

大竹县竹阳街道一环路西段莲印路口1-3-2

118.1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二段2001号大竹县政务服务综合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187263638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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