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凡述玉)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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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商品房合同编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唐绍金:(已故)

凡述玉

凡述玉

 

 

配偶凡述玉

儿子:唐福庆

女儿:唐复莉

女儿:唐复芳

 

唐福庆

唐复莉

唐复芳

2018082900006

大竹县白塔街道竹阳北路20851单元雅岛小苑11-5

90.9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二段2001号大竹县政务服务综合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18-726363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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