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城乡“重民生”。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保障职能,坚持财力向民生事业、民生实事倾斜,全力筹集资金首位保障好兜底性、基础性、普惠性民生支出,重点支持实施民生实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城乡居民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生支出连续多年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
二是精心呵护“小民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就业形势稳定;稳固社会保障覆盖面,及时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积极落实扶危济困方面普惠政策,稳定保障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优抚、助残等民生支出;扎实推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惠及农户23.5万余户。
三是稳步改善“大民生”。支持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致力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助推过境交通和城乡交通畅通;一体化推进教科文卫事业,充分保障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和体育、卫生健康等支出;践行“两山理论”,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四是重抓安全“保民生”。围绕治安、司法、消防、缉毒等公共安全工作,助力夯实公共安全队伍,提高公共安全服务保障水平;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助推构建更加科学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树牢“三管三必须”安全观,统筹安排资金保障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等支出,统筹调度资金保障平安大竹、法治大竹、文明大竹等支出,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繁荣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