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镇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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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切实提升城乡品质,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和美乡村,根据《中共大竹县委办公室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五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行动,以城乡环境融合治理促进城乡融合,着力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近期目标。在全镇范围开展城乡融合环境治理,切实做到“地板扫干净、垃圾清彻底、物件摆整齐、秩序更规范”,取得立竿见影效果,让竹乡群众可感可及。

(二)长期目标。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持续提升城乡环境,全面实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绘就宜居宜业和美城乡新画卷。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共治共享。秉持“花钱少、见效快、利民生”理念,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域治理、全员参与、全民共享的环境治理格局。

(二)坚持城乡融合,示范引领。统筹城镇与农村,按照“点突破、线深化、面提升”的方式,打造示范试点、补齐短板弱项,抓两头带中间,以点带面、连线成片、整体提升。

(三)坚持常态长效,标本兼治。以源头管控为重点,专项治理与日常管护相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健全城乡环境治理网格化体系,实现“短期清脏治乱”向“常态清洁有序”转变。

四、治理提升内容

(一)环境卫生管护提升行动

1.城镇卫生清扫保洁

整治要求:①实行城镇街道常态化清扫保洁,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护栏、垃圾箱等进行清扫、清运和冲洗,确保道路“路现本色”。②场镇公共区域保持清洁,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污水进管网。③文明饲养宠物,携带宠物出户须备洁具,维护公共卫生。

责任单位:永兴社区

2.城乡垃圾收集处置

整治要求:①城镇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定点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置。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危废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分类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处置。②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村收、镇运、县处理。③餐厨垃圾建立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机制,餐厨垃圾回收物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途使用。④再生资源回收做到场内秩序整洁,严禁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建(构)筑物立面整治

整治要求:①临街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人行道、消防通道及外立面不得违规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②干线道路临街建(构)筑物的外墙面应当定期清洗。公路沿线临路建筑无破损和残垣断壁现象,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摆放有序。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公共空间噪声管理

整治要求:①公共场所组织或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建筑施工和室内装饰装修、娱乐产生的建筑噪声、商业噪声,工业生产产生的工业噪声,均须遵守区域、时段、音量等相关规定。②非特种车辆不得安装警报器;特种车辆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警报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门前环境卫生管理

整治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家庭住户实行门前包清洁、包秩序、包绿化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管理门前卫生、秩序和绿化带。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重点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6.车辆管理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①停车场(点、亭、棚)应当合理规划布局,规范设置。②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得在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③车辆及站台(点、棚)保持整洁,科学设置并规范运行。④汽车清洗、美容、维修、回收不得违规占用公共道路和广场,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⑤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必备安全头盔,不得在公共通道停放和充电,不得擅自改装,不得违规载人或超载,不得逆行、闯红灯等。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各村(社区)

7.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隔离护栏、警示标志和施工铭牌;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放置整齐;施工中应当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控制扬尘、噪声等污染,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运;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建设施工单位严禁在限制区域搅拌混凝土、砂浆。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8.公路沿线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①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定期维护,视线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农作物栅栏规范有序,不得用废弃塑料广告布等围挡。②公路两侧禁止乱堆乱占乱停,公路沿线住户院落整洁有序。严禁以路为市、打场晒粮和私自占道施工,施工作业规范打围。③严格整治车辆抛洒滴漏、带泥上路。④倡导沿线住户院坝车辆头外尾内有序停放。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9.河(库)沿岸(线)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①河(库)水体及沿岸(线)应当保持清洁,桥梁、闸门等设施完好整洁。②禁止违规向河(库)排放污水;河(库)划定管理沿线禁止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时清理漂浮物、沉淀物。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0.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畜禽养殖场要规范储存、处理、排放畜禽粪便和生产用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市容市貌治理提升行动

11.农(集)贸市场整治

整治要求:①合理规划布局农(集)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科学设置农民自由交易区,商品划行分区,生、熟食品分区,保持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②城区农贸市场禁止活禽(畜)宰售。③临时摊区(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划定的点位规范经营,无乱堆乱放,保持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永兴社区。

12.管线和线缆整治

整治要求:①城乡及道路沿线的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公共设施的管线应当规范建设,定期维护,及时清理拆除废弃线缆,确保整洁有序。②统筹涉水、涉气、涉电等管网开挖铺设工程,减少重复开挖,避免在人、车流量高峰时段和高峰时期开挖。③散乱线缆、过街飞线和“蜘蛛网”等架空线缆逐步改造入地埋设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责任单位:永兴社区。

13.公共设施整治

整治要求:①公共场所的体育器械等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②公共区域的井盖应当齐备、正位,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及时维修更换。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4.园林绿地整治

整治要求:①重点对城镇道路和国、省、县干线两侧进行绿化、保护和管理。②城镇广场公园绿地设置科学、树木花草井然有序,风景园林美观,禁止侵占、毁损、围挡园林绿地。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5.标识标牌和广告牌匾整治

整治要求:①导向牌、指路标志牌和区域地图等标识牌应当规范,合理布局,保持整洁、醒目和完好;街道里巷牌、门牌、楼房栋号应当按相关标准设置。②公路沿线标识标牌,应按国标设置、科学布局、定期维护。③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须经依法审批,应当内容规范、图案清晰、完整美观、安全可靠。禁止擅自在建(构)筑物、杆线、树木等载体设置户外广告(横幅);严禁违规跨路跨街设置龙门架、充气拱门等设施和广告。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乡村面貌改善提升行动

16.场镇卫生秩序整治

整治要求:①全面清除场镇大街小巷、场镇周边及沟渠的垃圾、杂草及废弃物,禁止乱堆乱码、乱倒垃圾建渣。②不得占道经营、撑杆搭棚、违法乱建、乱贴乱画,人行道不得摆放杂物,行道树不得违规挂放。③乡镇农(集)贸市场摊点摆放有序、干净整洁,禁止垃圾乱扔;活禽(畜)宰售分区设置,禁止污水乱排。

责任单位:永兴社区。

17.乡村环境风貌整治

整治要求:①完善农村道路、广场和卫生、文体、亮化等设施,加强道路、河库沿线及公共区域保洁,路面净、路肩亮、水沟通、河库清、物件齐,禁止秸秆露天焚烧。②农村新(改)建房屋应当使用农村建房通用图集或专业设计,净化、绿化、美化农村庭院,鼓励农户配建卫生厨房、卫生厕所和农具堆放间、柴草堆放点;室内地面干净、物品整齐,禽畜圈(拴)养。③开展星级文明户评比,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全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8.党员干部带头示范

工作要求:党员干部争当表率、树好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在一言一行、小事小节中践行文明规范,用实际行动感染、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9.包保联创压实责任

工作要求:包保领导深入挂联区域蹲点督导,统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任务。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组织动员干部职工投入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0.人人参与养成习惯

工作要求:大力宣传“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卫生常识、治理工作动态以及典型经验等,发动群众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让群众互相教育、互相监督、互相帮助,争做环境治理和文明创建的宣传者、参与者和监督者,着力营造上下互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实施步骤

(一)展开阶段(2024年1月29日—2月10日)。召开永胜城乡环境治理提升部署大会,旗帜鲜明树导向、正面引导造声势、干群齐心聚合力,全面推进五大行动、二十项任务,确保治理快见效、群众早受益。

(二)深化阶段(2024年2月11日—5月20日)。尽锐出动、机制推动、干群联动,以满格状态、真格举措、硬格督查,攻坚克难找好切入点,根除顽疾大干一百天,树立典型作示范、曝光问题促整改,推动城乡面貌一新、环境提档升级。

(三)巩固阶段(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底)。与创文工作相结合、相融通,长期抓、抓长期,由集中整治向自觉坚持转变,做到卫生秩序长期有人管、有人抓,确保城乡环境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永胜镇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包保责任机制,由各驻村组包保各村及场镇各街道,并联系督促开展行动。党政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七进”宣传活动(即: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引导群众积极投身城乡融合环境治理行动,形成人人都是主人翁、人人都是保洁员、人人都是监督员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由镇纪委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工作例会等进行通报,对每月考核排名末位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例会上做检讨,挂包领导在党委会上作说明。对上级督导暗访发现的问题、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等被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严肃追求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件:1.永胜镇城乡融合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2.永胜镇城乡融合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包保一览表


附件1

永胜镇城乡融合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长: 曾帼令  镇党委书记

姚宏春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兰帅龙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茨竹村驻村组长

刘芯全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荷花村驻村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永兴社区驻村组长

周远东  镇党委副书记、黄安村驻村组长

王明亮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麻柳村驻村组长

张耘彬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人民村驻村组长

刘元元  副镇长、人民村驻村组长

廖洪富  镇便民中心主任、清溪村驻村组长

  员:      镇环保办工作人员

      办公室主任

胡雪香  财政所所长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玉刚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王开文  永兴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诗菊  清溪村党委书记

杨世平  麻柳村党委书记

谭顺学  黄安村党委书记

蔡竹川  荷花村党总支书记

肖仁均  茨竹村党总支书记

潘奇虎  人民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由兰帅龙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昳为成员,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附件2

永胜镇城乡融合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包保一览表

 

序号

包保领导

包保成员

包保村(社区)

包保场镇路段

1

李伟

永兴社区驻村工作组

永兴社区

老街

2

廖洪富

清溪村驻村工作组

清溪村

政府十字路口至才辉超市、

农贸市场

3

王明亮

麻柳村驻村工作组

麻柳村

学校至社区办公室下方岔路口

4

周远东

黄安村驻村工作组

黄安村

社区办公室下方岔路口至下场口

5

刘芯全

荷花村驻村工作组

荷花村

荷花村岔路口至学校

6

兰帅龙

茨竹村驻村工作组

茨竹村

卫生院至政府十字路口、文化广场

7

张耘彬

刘元元

人民村驻村工作组

人民村

十字路口至荷花村岔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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