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华镇2024年1月新增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情况公示 | ||||||
公示单位(盖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及时,不少于5天) | ||||||
1.申请条件: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保障和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除外) | ||||||
2、政策标准:护理补贴一级残110元/月、二级残80元/月、四级和三级50元/月。 | ||||||
序号 | 家庭住址 | 姓名 | 性别 | 补贴事项 | 审批情况 | 拟补贴金额 |
1 | 蔡家庵村10组 | 周贤金 | 男 | 残疾人护理补贴 | 通过 | 80 |
2 | 九银村2组 | 张杨宣 | 男 | 残疾人护理补贴 | 通过 | 50 |
3 | 九银村2组 | 周朝菊 | 女 | 残疾人护理补贴 | 通过 | 80 |
4 | 九银村2组 | 陈守哪 | 女 | 残疾人护理补贴 | 通过 | 50 |
5 | 蔡家庵村9组 | 唐贵成 | 男 | 残疾人护理补贴 | 通过 | 110 |
合计:5人 | ||||||
监督电话:县民政局:6221354;镇社事办:6430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