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竹支行 李朝辉、廖志英)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3-05
点击数:人次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2)大竹县不动产证明第001370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竹支行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大竹县白塔街道华蓥路498号乐基国际社区822-1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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