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3日我局对5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7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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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四川省腾达丰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节能建材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 | 竹环审批〔2024〕6号 | 2024-3-13 |
2 | 大竹县中华镇九盘村竹林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 竹环审批〔2024〕7号 | 2024-3-13 |
3 | 大竹东新年产12 万吨建筑用料建设项目 | 竹环审批〔2024〕8号 | 2024-3-13 |
4 | 四川鹤明宏华纺织有限公司服装、内衣、服饰配件 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竹环审批〔2024〕9号 | 2024-3-13 |
5 | 大竹福康医院迁扩建项目 | 竹环审批〔2024〕10号 | 2024-3-13 |
附件:竹环审批〔2024〕6号、竹环审批〔2024〕7号 、竹环审批〔2024〕8号、竹环审批〔2024〕9号 、竹环审批〔2024〕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