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14〕2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4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保障祭扫活动安全有序,避免引发交通、火灾、安全生产等事故。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文明低碳祭扫是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树立文明祭扫新风。
二、全力保障祭扫安全。清明节期间交通、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至关重要,各乡镇、各部门要着重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加强对墓区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等行为的监管,采取措施,做好交通、防火、安全生产等方面应急处置和保障服务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三、强化信息报送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全面掌握相关动态信息,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必须在半小时内向县政府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和暗访力度,对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