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易宗成)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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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张厚菊:(已故)

 

易宗成

配偶:易宗成

儿子:易善龙

易善龙

房屋所有权证:竹阳镇字第00015540

 

国有土地使用证:竹国用200501322

大竹县竹阳街道东大街20号占第三层

451.2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二段2001号大竹县政务服务综合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18-7263638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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