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 4月22日我局对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 4月22日-2024年 5月7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6244606
通讯地址:大竹县竹阳镇滥井坝巷28号
邮 编:635100
2024年4月22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大竹县万瑞璟新材料项目(一期年产90万吨新材料生产线) | 竹环审批〔2024〕12号 | 2024.4.22 |
2 | 大竹县金鸡乡铁龙玉毅矿石厂年产60 万吨灰岩矿开采及加工扩能项目 | 竹环审批〔2024〕13号 | 2024.4.22 |
附件:竹环审批〔2024〕12号.pdf竹环审批〔2024〕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