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水务局反恐怖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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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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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担负着防灾减灾、兴利除害的重要职责,水利设施和水源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鉴于近年来国际反恐怖形势趋于严峻,重大国际恐怖活动时有发生,恐怖活动手段不断升级,危害愈加严重,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对水利设施和水源的恐怖袭击事件,减少次生灾害损失,结合我县水利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反恐怖工作原则是: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防为主、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反恐怖工作目标是:防止水利工程设施及水源遭受恐怖袭击,全力避免发生重大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事件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水务局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股、规计股、建管股、水资源股、政策法规股、河湖股、水电股、安全信访股、人事股、局属各单位等负责人组成。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的反恐怖工作,在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导协调全县水务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信访股,负责反恐怖日常工作。

  (二)按照要求,水务部门反恐怖工作按照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负责的原则,按照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水务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等相关工作。

  三、主要防范对象与类型

  (一)主要防范对象

1.中型水库大坝。

2.县级以上城市及重要生活供水水源地。

3.其它需要防范的重要水利设施。

  (二)主要防范类型

1.利用各种手段,袭击并危及水利工程等设施、设备。

2.在江河湖泊、水库及其他地表、地下水源中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资等。

3.需要水利部门参与处置的其他恐怖袭击事件。

  四、工作阶段划分与职责分工

  反恐怖工作分为日常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两个阶段,针对这两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制定县水务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一)日常防范阶段

1.县水务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在县水务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的反恐怖工作。

  (2)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组织成立专家组,确保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4)保持与各级水利部门通信联络畅通,充分利用内部保卫力量,并加强与当地武警、公安、治安联防的联系。

  (5)加强局反恐怖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水利部门职工对恐怖袭击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2.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1)保障防汛通讯系统的畅通。

  (2)储备一定数量专业性较强的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并加强防汛物资的防盗、防抢和防丢失的保卫工作。

  3.局办公室

  组织做好局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管辖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

  4.水资源股

  以水源地为重点,加强对江河湖泊,地表、地下水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指导。

  5.水政监察大队

  建立健全水政监察制度,加强执法巡查。

  6.中型水库管理所、小型水库管理站

  (1)要加强日常保卫,重大节假日、汛期等敏感时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袭击盗窃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

  (2)定期组织力量对水利工程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检查。

  7.规计股

  指导农村水利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单位安全运行和反恐怖工作。

  8.水电股

  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站工程管理单位安全运行和反恐怖工作。

  9.财务股、建管股、河湖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其它局属单位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反恐怖工作,做好所管工程、设施反恐怖工作。

  (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阶段

  遭受恐怖袭击事件后,各单位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水务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可直接报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1.县水务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1)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市水务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恐怖袭击事件报告后,立即召集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处置意见和要求。

  (3)组织专家对事发单位提出的应对方案及措施进行论证,提供技术支持。

  (4)根据需要迅速调集部门资源和力量,指导事发单位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2.县水务局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及时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并认真贯彻落实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

  (2)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代拟部署和决策意见。

  (3)迅速了解事发现场险情、灾情,跟踪收集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并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事件及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4)组织协调事发单位有序进行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等反恐怖工作。

  (5)指导事发单位及时调查恐怖袭击事件,书写报告备案。

  (6)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反恐怖工作预案。

3.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1)按程序经领导批准,用防汛通信系统发布有效适度的应急示警。

  (2)在恐怖袭击事件可能导致洪涝灾害发生时,按照防洪预案做好处置工作和相关的抢险救灾工作。

  (3)当遭到恐怖袭击造成防汛通讯系统崩溃或各类涉水数据中心数据中断时,应及时与通讯部门联系,组织力量尽快恢复系统运行和数据传输,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4.局办公室

  (1)注意把握舆论导向,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积极开展局机关的自救互救、群防群治,维护社会稳定。

  5.水资源股

  (1)按照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使用被污染的水源。

  (2)指导和督促水质检测单位迅速检测水体被污染程度,确定污染范围,并加以防范。

  (3)提出紧急情况下供水水源点的取水替代方案,供政府决策。

  6.中型水库管理所、小型水库管理站

  (1)针对工程破坏情况,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尽快恢复水利设施、设备的运转。

  (1)配合当地政府及时向水库下游可能受安全威胁的地区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3)及时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减少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损失,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4)调查收集水利工程的灾害损失,制定维修加固方案,并及时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上报。

  7.规计股

  当恐怖袭击事件危及输水渠道、管道及乡镇供水厂等农村水利工程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做好向下游可能受威胁地区发出警报、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8.水电股

  当恐怖袭击事件危及水利行业水电站工程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及时向下游可能受威胁地区发出警报,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9.财务股、建管股、河湖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其它局属单位当恐怖袭击事件危及所管工程、设施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及时向下游可能受威胁地区发出警报,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五、县水务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孔祥胜

  副组长:雷兴宇、田龙江、覃通雨、朱浪、柏彦伊、

  黄如刚、何

  成员:申祺、王依成、李君君、魏朝良、孙昌杰、杨钢、黄华、王义宴、兰朝忠、王守熙、文相兰、唐德万、童佩航、张亮、黄贞军、陈华艳、孙丽、谢小刚、王显秀、刘娅、李开荣、朱小菠、雷春芳、陈武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信访股,负责统筹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

  六、反恐应急专家组

  组长:童佩航

  副组长:魏朝良

  成员:唐跃文、吴洋平、杨杰、孙丽、黄贞军、冯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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