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东湖安置房5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29
点击数:人次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土地使用权证:竹集1992字第010278

杨顺祥

集体土地使用权

 

大竹县城东乡竹阳村12

 

2

房屋使用权证:竹权字第1992字第A30152

周烈红

房屋使用权证

 

大竹县城东乡竹阳村12

 

3

房屋使用权证:竹权字第A33769

土地使用权证:

邓川

房屋使用权证

 

竹阳镇竹阳村9

 

4

房屋使用权证:竹权字第A30182

土地使用权证:

廖泽碧

房屋使用权证

 

大竹县城东乡竹阳村12

 

5

房屋使用权证:竹权字第A30179

土地使用权证:

刘山兵

房屋使用权证

 

大竹县城东乡竹阳村12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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