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大竹县国资办是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方面政策,承担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6年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改革思路,坚持依法科学管理全县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全县取消公务车辆的处置工作;二是完成了联系村的“精准扶贫”任务;三是积极推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工作;四是完成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县国资办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3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1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33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15万元,占83%;项目支出56.00万元,占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大竹县国资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30.15万元。与2015年的844.6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14.53万元,下降58.16%,其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为解决原乌木区公所的拆迁安置补助款657.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竹县国资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67万元,增长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大竹县国资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万元,占95.16%;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万元,占1.0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9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3.46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大竹县国资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1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3.00元(基本工资54.95万元、津贴补贴42.62万元、奖金9.55万元、伙食补助费10.03万元、绩效工资22.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5万元(退休费3.46万元、住房公积金12.69万元)。
公用经费85.0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5.00万元(办公费11.07万元、印刷费0.17万元、咨询费0.81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1.62万元、邮电费4.89万元、物业管理费1.16万元、差旅费35.64万元、维修(护)费5.78万元、培训费0.87万元、公务接待费6.16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9万元、其他交通费4.1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竹县国资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6.07万元,增长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0万元,增长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6万元,增长20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为履行全县取消公车的处置工作增加了油费及运行费2万元,二是为确保扶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完成加班用餐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9万元,占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6万元,占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我办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29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国有资产的维修(护)管理、评估、实地查看资产、资产纠纷调处和对取消公车的处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1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026人,共计支出6.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主管部分到我单位检查、指导、交流工作和为完成精准扶贫工作的加班用餐。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竹县国资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竹县国资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0万元,比2015年的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竹县国资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竹县国资办公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6.0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和家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之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大竹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2016年度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