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石河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石河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尤其是县第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抢抓城乡融合战略机遇和省委市委“关于小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契机,集中精力推进“156”工作部署(聚焦“一大目标”,围绕“五大任务”,开展“六大行动”),向新而行、向高而攀,为加快构筑发展新优势、铸就大竹新辉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竹新篇章贡献石河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石河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石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66433447.8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664334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33447.8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66433447.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4882元,占17.5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5372元,占1.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9017元,占3.79%;卫生健康支出1659010元,占2.5%;城乡社区支出24281519.6元,占36.55%;农林水支出22282310元,占33.54%;交通运输支出604127.2元,占0.91%;住房保障支出1687210,占2.54%;其他支出750000元,占1.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433447.8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64409.58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409.58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37526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328877.6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1972930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4882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537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9017元;卫生健康支出1659010元;城乡社区支出24281519.6元;农林水支出22282310元;交通运输支出604127.2元;住房保障支出1687210;其他支出75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033732.2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694125.18元。主要包括:项目支出经费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4882元,占20.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5372元,占1.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9017元,占4.34%;卫生健康支出1659010元,占2.86%;城乡社区支出15921804元,占27.44%;农林水支出22282310元,占38.4%;交通运输支出604127.2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1687210占2.91%;其他支出710000元,占1.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经费,乡镇人大组织运行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32266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9735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87425元,主要用于财政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64904元,主要用于财政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000元,主要用于会计核算中心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8160元,主要用于纪委工作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妇联、关工委等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8392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党员培训经费等。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568172元,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等。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720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支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95085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276192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4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伤残抚恤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6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低保工作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575577元,主要用于计生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5207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3881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51867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67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2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000元,主要用于场镇公厕运维费。
2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01804元,主要用于百强中心镇项目、石河干部周转房物品购置费、石河周转房建筑背后山体整治、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6000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经费。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432906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24年预算数为17500元,主要用于防疫员补助。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000元,主要用于香椿母本源、综合体、李家河大田、厕所租金。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6000元,主要用于村级护林员工资。
2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630000元,主要用于石河镇香椿湿地公园市民健身广场建设项目建设。
3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78800元,主要用于石河镇香椿湿地公园市民健身广场建设项目建设,石河镇香椿湿地公园第三期建设项目建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等。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委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371104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生活补助、村干部退职定补、村干部体检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助、千名学子到村任职经费等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8200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村便民中心维修等支出。
3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460127.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养护支出。
3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000万元,主要用于客车、客渡船签单员补助、农村道路安全劝导员经费。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住房公积金1687210元,主要用于:职工按规定的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10000元,主要用于:石河镇连心村道路建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257225元,其中:
人员经费2932411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93688元、津贴补贴2131104元、奖金2017611元、绩效工资41891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9508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089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186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672元、住房公积金168721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2836元、抚恤金103800元、生活补助8858376元、奖励金54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1320元。
公用经费293310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5350元、水费21000元、电费348350元、邮电费325300元、差旅费64500元、会议费35000元、培训费30500元、公务接待费190000元、工会经费196900元、福利费415605元、其他交通费4579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2681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9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镇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镇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8399715.6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我镇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33106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3596元,减少3.7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我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735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法律服务、印刷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镇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石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