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童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童家镇人民政府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以基层治理为根本,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打造“乡情小院”示范点,推进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做好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以“三农”工作为重点,全面铺展振兴之路。
完善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利用“宜机化”改造地块建设大豆玉米百亩高产攻关方;加强产业谋划,发展水稻制种、中药材种植等特色产业,吸引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发展,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村组道路硬化建设,推广农业机械化;打响“探花”文化品牌,全面推进“一心、两带、四区”建设。
3、以经济发展为抓手,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高效精准推进“五经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统计工作;全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加快推进个体及企业培育工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大垫高速、探花故里升级打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为重塑大县荣光建设美好竹乡贡献童家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童家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童家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16847095.62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6847095.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47095.62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6847095.6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7447.00元,占18.5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3200.00元,占1.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663.00元,占3.59%;卫生健康支出275529.00元,占1.64%;城乡社区支出1035116.32元,占6.14%;农林水支出10629068.40元,占63.09%;交通运输支出189217.90元,占1.12%;住房保障支出412854.00元,占2.45%;其他支出300000.00元,占1.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47095.62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391949.89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0116.32元,上年结转6385413.00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11566.3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0116.32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6385413.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7447.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3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663.00元、卫生健康支出275529.00元、城乡社区支出1035116.32元、农林水支出10629068.40元、交通运输支出189217.90元、住房保障支出412854.00元、其他支出300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11979.3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256833.57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年收入:10011566.3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570041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7447.00元,占19.8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3200.00元,占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663.00元,占3.85%;卫生健康支出275529.00元,占1.75%;城乡社区支出200000元,占1.27%;农林水支出10629068.40元,占67.65%;交通运输支出189217.90元,占1.21%;住房保障支出412854.00元,占2.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44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289637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童家村、天星寨村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2877.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40000元,主要用于:机村级代理会计核算经费及培训费。
6.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8160.00元。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 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妇联及关工委、共青团工作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604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832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535879.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行政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缴纳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4年预算数为59184.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96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信息员补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102364.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统筹缴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102944.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统筹缴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4年预算数为62039.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对职工的医疗补助缴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818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1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01):2024年预算数为6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212)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4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 机关服务(03):2024年预算数为26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法律顾问经费。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2024年预算数为192112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2024年预算数为55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经费。
2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 农业生产发展(22):2024年预算数为95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
2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 乡村道路建设(42):2024年预算数为42213.00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
2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80000.00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建设。
25.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6000元,主要用于:巡山员巡山补助。
26.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042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经费。
27.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2024年预算数为2331234.4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及村民小组长工资、村民委员会公用经费。
28.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2024年预算数为98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办公运维资金。
29.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养护(06):2024年预算数为155617.90元,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养护资金。
30.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33600.00元,主要用于:客车、客渡船签单员补助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
31.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412854.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34548.40元,其中:
人员经费7478036.4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9068.00元、津贴补贴617088.00元、奖金592271.00元、绩效工资9805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5879.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530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03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82.00元、住房公积金412854.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0709.00元、生活补助2438742.00元、奖励金144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876.40元。
公用经费856512.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0416.00元、印刷费35112.00元、咨询费5016.00元、水费25080.00元、电费40128.00元、邮电费10032.00元、差旅费75240.00元、维修(护)费5016.00元、会议费45144.00元、培训费5016.00元、公务接待费95304.00元、劳务费5016.00元、工会经费47144.00元、福利费105033.00元、其他交通费1570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735.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304.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单位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上升5.89%。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增加5304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135116.32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童家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56512.0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057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新招录7名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童家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童家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