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大竹县2023年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购建设备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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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09号)《大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竹财农〔2023〕141号)《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大竹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大竹县2023年优质水稻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的请示》(竹农请〔2024〕32号)《大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竹府定字〔2024〕126号)精神,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承接大竹县2023年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购建设备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

建立完善优质水稻收储、初加工;建设烘干设施,提高烘干能力;引进购买先进的农机设备等。

(二)目标任务

购买先进的农机设备21台套,改建0.5万吨低温粮仓2座,新建2000吨普通粮食仓1座,建设烘干中心3处、烘干线4条,建设大米初加工生产线2条。

(三)实施时间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四)实施办法

支持、选择全县积极性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户、专合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参与购买先进设备,建立完善优质水稻收储、初加工,建设烘干设施。促进我县优质水稻产业健康发展。

(五)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六)资金概算

项目总投资1090万元。

(七)补助标准及购建设备要求

1.计划购买履带拖拉机配套旋耕机7台(100马力国四发动机,12 12同步器换挡,两组液压输出,双强压带截止阀,240升油箱,液压 行星差速转向,履拖配套),预算19万元/台,其中项目补助40%,自筹60%,即补助7.6万元/台,自筹11.4万元/台。

2.计划购买8行乖座式高速插秧机4台(水冷四冲程三缸3TNV70柴油发动机,四轮驱动HMT无级变速结构,功率:14.7KW效率:6-12亩/每小时),预算16万元/台,其中项目补助40%,自筹60%,即补助6.4万元/台,自筹9.6万元/台。

3.计划购买T50无人机7台(药箱50L、带发电机及两个电池、配套播撒器和离心式喷头各1组)。预算9万元/台,其中项目补助40%,自筹60%,即补助3.6万元/台,自筹5.4万元/台。

4.计划购买履带式全喂入谷物收割机3台(全柴140马力、高压共轨、国四反转,210升油箱,电控升降拨禾轮,电磁阀转向,一键回位电控高位卸粮<包含爬梯一副>)。预算25万元/台,其中项目补助40%,自筹60%,即补助10.0万元/台,自筹15.0万元/台。

5.计划改建0.5万吨低温仓储2座(按国家低温粮仓建设标准执行)。2座预算资金270万元,其中项目补助40%,自筹60%,即补助54.0万元/座,自筹81.0万元/座。

6.计划新建2000吨普通粮食仓储一座(35米 c 13米 c 8米砖混结构 防潮)。预算资金245万元/座,其中项目补助40%,自筹60%,即补助98万元/座,自筹147万元/座。

7.计划建设烘干中心四条。其中日烘干能力30吨烘干线2条,预算30万元/条,其中项目补助40%,自筹60%,即补助12.0万元/条,自筹18.0万元/条。日烘干能力20吨烘干线2条,预算20万元/条,其中项目补助40%,自筹60%,即补助8.0万元/条,自筹12.0万元/条。

8.计划建设大米初加工生产线2条,日产20吨大米成套碾米设备(该整套设备总动力125.6千瓦,长度20米,主机3.5米,风网3米,高度5.3米),预算70万元/条,其中项目补助40%,自筹60%,即补助28.0万元/条,自筹42.0万元/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为我县种植水稻、粮食收储、烘干、大米初加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农业公司等服务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种植水稻、粮食收储、烘干、大米初加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农业公司。

2.具有种植水稻、粮食收储、烘干、大米初加工的相关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具备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作业管理制度,账务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5.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安全事故。

(三)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实施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大竹县2023年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购建设备实施主体申报书。

2.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经乡镇(街道)推荐并向大竹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初审合格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遴选。拟中选的实施主体将进行公示七天,如无异议则确认公示结果。

三、公告时间

2024年6月3日09:00—2024年6月10日17:00。

四、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17:00。

五、报名地点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06办公室(大竹县白塔街道凤竹路111号)。

六、电话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陈从文;联系电话:13982893981。


附件:1. 大竹县2023年优质水稻产业集群购建设备项目实施主体

          2. 大竹县2023年优质水稻产业集群购建设备项目实施主体综合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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