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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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打击刑事犯罪、治安管理、治安防范、户籍及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两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监 控、调度、通迅、计算机安全监控工作;落实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抓机遇、善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结合重要活动、重要节点、重要节日,做好重大安保工作。

2、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大竹。抓主业、担主责,夯实筑牢平安建设根基。推动政保指挥平台实战化应用,实体化运行反恐办,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

3、坚决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县域社会治理。抓改革、谋创新,加快构建现代警务体系。推动“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机制改革;探索石河“综治警网中心”建设。加快2级网安大队、3级电子勘验实验室、4级舆情监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新一代移动警务APP合作研发。

4、坚持锻造过硬铁军,建设一流公安机关。抓队伍、提素质,着力锻造过硬公安队伍。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始终将政治建警摆在首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公安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基金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161064993.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61064993.6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59802193.6元,占99.21%;上年结转1262800元,占0.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61064993.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元,占0.12%;公共安全支出139442509元,占86.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5895.6元,占5.83%;卫生健康支出4787753元,占2.97%;城乡社区支出324000元,0.2%;住房保障支出6924836元,占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064993.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293669.14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88444.06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802193.6元,上年结转12628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13944250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5895.6元;卫生健康支出4787753元;城乡社区支出324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92483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740993.6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7293669.14元。主要包括:上年结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元,占0.12%;公共安全支出139442509元,占86.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5895.6元,占5.84%;卫生健康支出4787753元,占2.98%;住房保障支出6924836元,占4.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纪律审查专项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8466739.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6060331.00元,主要用于:各种项目的工作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769497.00元,主要用于:各种项目的工作经费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7142.00元,主要用于:各种项目的工作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107162.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278733.60元,主要用于:去世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为2957599.00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后,部门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为18187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后,部门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571433.00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后,部门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6851.00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后,部门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924836.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780662.6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967549.6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509884.00元、津贴补贴25073256.00元、奖金13380069.00元、绩效工资173631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07162.0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39469.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7143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851.00 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598000.00元、住房公积金6924836.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50273.60元。

公用经费18813113.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77200.00印刷费100000.00元、 水费100000.00元、电费600000.00元、邮电费100000.00元、差旅费2900800.00元、维修(护)费600000.00元、会议费3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0元、工会经费868946.00元、福利费151793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000.00 元、其他交通费用31690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9151.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1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1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57辆,其中:执法勤务车52辆、其他车辆5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24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公安局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813113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07764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055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公安局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大竹县公安局预算公开表.


                                      大竹县公安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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