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大竹县人民政府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配置、资产处置等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大竹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国资国企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 续加强人员队伍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是深化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履职行权,通过章程、清单管理维护出资人权益;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着力整合、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一级预算。下设1个直属事业单位(大竹县国有企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128828049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288280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82804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2882804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208元,占0.3%;卫生健康支出173968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279156元,占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632717元,占33.9%;城乡社区支出76000000元,占59%;其他支出8370000元,占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828049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3183933.23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000000元,政府性基金安排76000000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580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6000000元,上年结转1370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208元;卫生健康支出173968元;住房保障支出279156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632717元;城乡社区支出76000000元;其他支出837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828049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7563933.23元。主要包括: 新增国有资产处置成本预算37000000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07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208元,占0.7%;卫生健康支出173968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279156元,占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632717元,占82.6%;其他支出8370000元,占1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2208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的缴纳。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974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958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958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补助保险的缴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46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伤保险支出。
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8084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补贴和公用经费。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1200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的监管和维修(护)、国有资产征收管理方面、国有资产处置费(评估、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等经费支出。
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0671元,主要为行政单位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000000元,主要为国有资产处置成本费用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7915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370000元,主要用于:县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46849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652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1072元、津贴补贴366144元、奖金419238元、绩效工资58948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22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5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46元、住房公积金279156元、生活补助104892元、奖励金360元。
公用经费49032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1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55000元、邮电费70000元、物业管理费27000元、公务接待费9900元、培训费5000元、劳务费20000元、工会经费32177元、福利费56485元、其他交通费1011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01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9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99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中心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中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7600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处置成本费用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0323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369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