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纪委是在上级纪委及县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有: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3.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4.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5.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6.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五届历次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凝聚战力、形成合力、精准发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打赢正风肃纪反腐攻坚战持久战,为加快构筑发展新优势、奋力铸就大竹新辉煌,重塑大县荣光建设美好竹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案件和提升办案质效的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纪委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2239402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223940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94020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2239402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6345元,占57.9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00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403元,占4.78%;卫生健康支出506220元,占2.26%;城乡社区支出7000000元,占31.25%,住房保障支出802052元,占3.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39402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74647元,增加5919373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00000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916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700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6345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403元、卫生健康支出506220元、城乡社区支出7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802052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91620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083027元。主要包括:减少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6345元,占84.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000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9403元,占6.95%;卫生健康支出506220元,占3.29%;住房保障支出802052元,占5.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071719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独子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47929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549400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涉密网络费及维护费、国产化替代项目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29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经费。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00元,主要用于:春晚文艺演出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940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97615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021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补充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22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165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0205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91620元,其中:
人员经费916405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73388元、津贴补贴1630224元、奖金1782790元、绩效工资6964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940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78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8227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65元、住房公积金802052元、 生活补助支出102612元、奖励金支出900元。
公用经费164056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63000元、印刷费100000元、水费20400元、电费200000元、租赁费430000元、差旅费2150000元、专用材料费10000元、劳务费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工会经费90955元、福利费143255元、其他交通费4766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313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委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纪检监察督查、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委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700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纪委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40563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63420元,减少34.48%。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纪委未预算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纪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大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