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承担贯彻落实人社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城乡就业、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管理、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职能,是县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
(二)202年重点工作
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发展至上,以强党建抓队伍,强能力树形象,强业务便民生为目标,有力有序推进人社工作,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继续推进就业促进。继续做好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就业帮扶载体吸纳就业规模,开展“2 N”活动、“直播带岗”“送工入企”活动,加快推进数字人社(就业)平台建设工作。
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精准施策有效推进参保扩面;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持续防控经办风险,筑牢基金“安全网”;全面做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全年增速排名全市靠前。
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阳光仲裁”和创新劳动仲裁开庭模式,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实行专项与常态执法相结合。
四是优化人事人才工作。加大高层次及紧缺型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力度;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做好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专家智力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47655677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计476556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83825元,占87.26%;上年结转6071852元,占12.7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4765567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元,占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43740元,占97.04%;卫生健康支出472999元,占0.99%;住房保障支出738938元,占1.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655677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755099.25元,主要原因一是就业创业补助支出比2023年增加了34231852元;二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476752.75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583825元;上年结转607185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43740元、卫生健康支出472999元,住房保障支出738938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入总计476556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583825元,上年结转6071852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3755099.25元。主要原因:一是就业创业补助支出增加34231852元,二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476752.7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元,占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43740元,占97.04%;卫生健康支出472999元,占0.99%;住房保障支出738938元,占1.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94213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06702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人社综合业务支出。如:事业单位招考办公、资格复审、政审考察工作、劳动能力鉴定支出、金保工程网络服务费、老干部慰问、劳动工资软件维护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96774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29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85251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见习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竹凤英才公司等单位就业见习人员工资。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2931852元,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等就创补助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1644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39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6664元,主要用于: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73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单位公务员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0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缴费和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3893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56805元,其中:
人员经费88316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76664元、津贴补贴977616元、奖金1125127元、元、绩效工资147751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525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50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473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01元、住房公积金738938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476676元,独生子女费900元。
公用经费132512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36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90000元、差旅费160000元、会议费10000元、培训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44000元、劳务费20000元、委托业务费60000元、工会经费85732元、福利费162056元、其他交通费262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534元,办公设备购置50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4.35%。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200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无国有经营资本经营,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25122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3735元,减少25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截至2024年底,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