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高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高穴镇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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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高穴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是高质量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全面协调发展。执行本级党代会代表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重塑大县荣光、建设美好竹乡的开局之年、起势之年。大竹县高穴镇人民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向新而行,向高而攀,为“重塑大县荣光、建设美好竹乡”贡献高穴力量。

一、紧扣发展主轴线,走实乡村振兴步伐。                     

(一)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着力在巩固、拓展、衔接上下功夫、见实效,紧盯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等重要领域,对监测户实施精准帮扶,切实提升帮扶成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亲商、爱商、护商”的理念,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机制,狠抓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用好用活各类支持政策,力争超额完成县上下达的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完成企业培育20户,个体工商户培育150户,达到规模的企业升规入统1户。  

(三)突出项目支撑,让发展底盘更实。把学好用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作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抓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围绕群众期盼的文化、医疗、养老等领域,务实做好项目前期,量力而行抓好落地,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最现实生活困难和高品质生活需求。整合各类项目资源,用活各级支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稳步推进清滩、官家、长征、大山、木牌5个村村组道路加宽工程;加快维修官家村麻里湾、石河村谢家湾2处道路堡坎;做好马道子村、红花村、清滩村3个村的亮化工程项目;全力推动马道子村美丽新村建设;清滩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完成大垫高速红线内房屋拆迁25户,坟墓搬迁15户、红线内面积丈量和附着物清点,确保实现顺利交地。长征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示范区创建试点、通村进组入户联网路、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助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二、紧夯民生压舱石,提升人民群众“三感”。

(一)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全力保障地力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低保、五保、残疾补助、医保等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协调发展社会事业。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平等权利,防止辍学。全力推进医疗卫生、文化的改革和发展,让每一名群众都能感受到发展成果。

(三)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继续以“1 5 N”产业体系培育为重点,进一步挖掘产业资源,狠抓农业产业基础,充分发挥我镇藠头、柠檬等特色产业发展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紧抓环保新要求,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林、河、田“三长制”,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毫不动摇严守耕地红线,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深入开展城乡融合环境治理提升行动,围绕“地板扫干净、垃圾清彻底、物件摆整齐、秩序更规范”的治理目标,强化场镇管理模式,创造更加“整洁美丽、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四、紧绷安全生产弦,筑牢风险防范屏障。一是紧盯安全生产中心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及县委、县政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生产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隐患排查、加强预警监测、提升应急处突,在道路安全、防汛减灾、森林防灭火、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等单项工作上坚持提前部署、日常监管、时常调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筑牢安全大闸。

(二)做细做优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的要求,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处理好各类信访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化平安高穴建设,持续和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群众自觉抵制电信诈骗能力,营造全民防范电信诈骗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高穴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高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17028677.60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702867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74156.30元,占96.74%;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554521.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521.3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20000元),占3.2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7028677.6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9729元,占31.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0996元,占3.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567元,占5.86%;卫生健康支出524781元,占3.08%;城乡社区支出1017010.40元,占5.98%;农林水支出7574829元,占44.49%;交通运输支出285663.20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628102元,占3.68%,其他支出120000元,占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028677.6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4677.83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677.83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87145.9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87010.4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554521.30元(其中: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521.3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2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9729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099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567元;卫生健康支出524781元;城乡社区支出1017010.40元;农林水支出7574829元;交通运输支出285663.20元;住房保障支出628102元;其他支出12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21667.2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4677.83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11893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3697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98333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5715.43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03668.4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37193.8元;交通运输支出减少52699.2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534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9729元,占3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0996元,占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7567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524781元,占3.2%;城乡社区支出330000元,占2%;农林水支出7574829元,占46.7%;交通运输支出285663.20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628102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人大事务(0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63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436448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运行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4年预算数为6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2922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公用经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104308元,主要用于:行政财政人员工资及相关运行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0):2024年预算数为45329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财政人员工资及相关运行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5000元,主要用于:村级代理会计核算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816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关工委、共青团等其他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856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党建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官家村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群众文化(09):2024年预算数为346596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等。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44400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817501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的缴纳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4年预算数为166866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3200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其他社会保险支出等。

17、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计划生育机构(16):2024年预算数为120407元,主要用于:行政计生办人员工资等。

1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155058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职工医疗保险等。

1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132190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职工医疗保险等。

2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4年预算数为102114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2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2024年预算数为15012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等。

2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场镇公厕运维费(01):2024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场镇公厕运维等。

2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8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群众办公运维经费等。

2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机关服务(03):2024年预算数为32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等。

2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2024年预算数为193074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员工工资、绩效等。

2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2024年预算数为6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工资经费等。

2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乡村道路建设(42):2024年预算数为16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相关资金。

28、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2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相关工作人员经费。

29、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81000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等相关资金。

3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2024年预算数为2613084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工资、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村干部医疗保险、村干部退职定补、村、社区干部体检费等。

3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2024年预算数为126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办公运维资金等。

32、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养护(06):2024年预算数为164741.90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等支出。

33、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20921.30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安全劝导员补助、客车签单员补助等。

3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628102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66584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2066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03300元、津贴补贴924852元、奖金915887元、绩效工资128990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7501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72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211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1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9483元、住房公积金628102元、生活补助3260262元、奖励金24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760元。

公用经费114591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7000元、电费70000元、邮电费83000元、差旅费10000元、维修(护)费70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5000元、劳务费7000元、工会经费73288元、公务接待费78000元、福利费161070元、其他交通费2104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081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7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5%。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200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807010.4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高穴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5919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5093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三公经费压缩开支,减少2.5%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高穴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高穴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大竹县高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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