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行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实行全县行业管理;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制度等。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五项制度”。大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行业作风建设。持续推进“片区直管”监督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医药领域系统治理和“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
2.增强基层医疗卫生能力。计划大竹县第二人民医院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康复科、县第三人民医院康复科建成2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持续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建设。
3.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大竹县名中医团队培育项目建设,助力四川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强综合医院、妇计中心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完善中西医协同机制和会诊制度,探索建立中西医结合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逐步发展卫生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天府青城计划”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卫生健康英才计划”等项目申报,实施“千名硕博人才计划”,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博人才10名以上。落实对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全科医生注册或加注全科医生执业范围,保障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探索实施卫生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开展免费医学本科生定向培养,推进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和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队伍建设。
5.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深化“互联网 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加快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迭代升级,全县申报2家智慧医院。健全“5G 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力争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推进医联体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6.加强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北城医养基地、县中医院“治未病”大楼及县妇计中心新院区二期装修项目等建设项目。加快补齐基层医疗机构设备短板,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非独立核算),直属事业4个(非独立核算),其他事业单位31个。主要包括:大竹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县计生协会、县初保办、县地病办、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办公室、县血站、31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648235873.89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648235873.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690586.41元,占38.37%;事业收入394651487.48元,占60.88%;上年结转4893800元,占0.7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648235873.8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000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0667元,占1.33%;卫生健康支出632924472.89元,占97.64%;城乡社区支出5300000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1150734元,占0.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3584386.41元(含上年结转4893800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4602674.64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077604.64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690586.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0000元,上年结转48938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0667元、卫生健康支出238340785.41元、城乡社区支出53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08293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8284386.41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49302674.64元。主要包括: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包含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000元,占 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0667元,占3.47%;卫生健康支出238340785.41元,占95.99 %;住房保障支出1082934元,占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监察事务(11)派驻派出机构(05):2024年预算数为25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组办公费、印刷费及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144391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7144068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4年预算数为22686元,主要用于:给死亡职工家属每月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5882432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机关服务(03):2024年预算数为22819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21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01)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3892791元,主要用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及救助费、县处级干部体检经费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城市社区卫生机构(01):2024年预算数为3523952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乡镇卫生院(02):2024年预算数为44984324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7987331.41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村卫生室村医补助、村医退出机制补助等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2024年预算数为772315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812760元,主要用于:节育并发症治疗补助、医疗废弃物处置、免费婚检配套、十大利益导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工作经费、独子死亡抚恤金、灾后重建等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3704480元,主要用于: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民生资金的发放。
1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20863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1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32626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1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4年预算数为17258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1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7055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缴费。
19.卫生健康支出(210)中医药事务(17)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806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经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2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254700元,主要用于:统派统管纪检员工作经费、老龄办工作经费、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1082934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及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593546.41元,其中:
人员经费87073895.41元,主要包括:卫健局机关基本工资17404920元、津贴补贴1145004元、奖金1249715元、绩效工资261873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391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4904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584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055元、住房公积金108293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161元、生活补助832614元、奖励金480元;3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工资27452731.41元、津贴补贴2562000元、绩效工资23309076元、生活补助7144068元。
公用经费151965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000元、印刷费10000元、水费20000元、电费100000元、邮电费50000元、差旅费168000元、维修(护)费30000元、会议费30000元、培训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元、劳务费30000元、工会经费83174元、福利费184329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其他交通费298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9348元、办公设备购置1600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疫情防控专用实验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530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卫生健康局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19651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1202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新进在编在职职工4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卫生健康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6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纸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30429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办公设备及医疗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卫生健康局有公务用车1辆(疫情防控专用实验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竹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附件包含以下表项)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