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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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及镇党委决策部署,锚定“重塑大县荣光、建设美好竹乡”的奋斗总目标,向新而行、向高而攀,围绕“一轴引领、四翼联动、六张名片、百村示范”的全域振兴大竹样板工作目标,做靓做强稻、麻、竹、椿四大特色产业,做实做细城乡融合环境治理,为建设“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大竹贡献永胜力量。

今年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力争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环境融合治理和乡村振兴发展等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11376591.44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1376591.44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538991.44元,占83.85%;上年结转1837600元元,占16.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1376591.4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9421元,占31.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600元,占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569元,占4.94%;卫生健康支出256724元,占2.26%;城乡社区支出497898.24元,占4.38%;农林水支出5799384.8元,占50.98%;交通运输支出160084.4元,占1.41%;住房保障支出402910元,占3.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76591.44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26658.47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1160.23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9109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47898.24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上年结转18376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9421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569元;卫生健康支出256724元;城乡社区支出497898.24元;农林水支出5799384.8元;交通运输支出160084.4元;住房保障支出40291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76591.44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26658.47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9421元,占31.8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600元,占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569元,占4.94%;卫生健康支出256724元,占2.26%;城乡社区支出150000元,占1.31%;农林水支出5799384.8元,占50.98%;交通运输支出160084.4元,占1.41%;住房保障支出402910元,占3.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41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工作,包括人大会议召开、人员选举等。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297981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46011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2705元,主要用于其他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35000元,主要用于:村级代理会计核算经费等。

6.一般公共服务(20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816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公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工作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201)组织事务(32)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262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7760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图书馆免费开放和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524157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行政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缴纳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4年预算数为30012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8400元,主要用于:低保信息员补助。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103375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统筹缴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81629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统筹缴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4年预算数为64064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对职工的医疗补助缴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7656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对职工的其他医疗支出缴费。

1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01):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等方面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212)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4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机关服务(03):2024年预算数为24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经费。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2024年预算数为121062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1.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2024年预算数为45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人员经费。

2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道路建设(42):2024年预算数为1740000元,主要用于:道路建设资金、黄安村7组道路建设资金、黄安村2.3.4组道路建设资金、荷花村6组道路建设资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

23.农林水支出(213)林业和草原(02)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85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经费。

24.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87000元,主要用于:茨竹村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奖补、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工作经费。

25.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2024年预算数为1884764.8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体检费、千名学子到村任职经费。

26.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07):2024年预算数为8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办公运维资金。

27.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养护(06):2024年预算数为128884.4元,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养护资金。

28.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31200元,主要用于:客车、客渡船签单员补助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

2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402910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15416.8元,其中:

人员经费6935455.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1556元、津贴补贴637284元、奖金618247元、绩效工资80037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415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50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06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56元、住房公积金40291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0709元、生活补助2024748元、奖励金12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624.8元。

公用经费77996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3830元、电费60000元、邮电费100000元、会议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79970元、工会经费46687元、福利费82776元、其他交通费1738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818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997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7997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镇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0.01%。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1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检查、检查指导业务、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镇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47898.24元,其中: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347898.24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永胜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9961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5958元,减少10.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永胜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15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不锈钢宣传展板、办公楼及家属院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大竹县永胜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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