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木镇社会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单
来源:乌木镇
发布日期:2024-06-05
点击数:人次

经审核确认,按规定给予以下家庭(个人)社会救助,现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818—6962019

序号

申请人

姓名

家庭

人口数

救助

人口数

救助对象姓名

救助类别

救助金额 

(元/月)

家庭住址

1

周*容

1

1

周*容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75

四川省大竹县乌木镇广子村7

2

曾*桃

1

1

曾*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75

四川省大竹县乌木镇堡子村7

3

甘*珍

2

2

甘*珍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275

四川省大竹县乌木镇乌木村8

 

 

 

 

黄*丙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75

四川省大竹县乌木镇乌木村8

4

舒*翠

4

4

舒*翠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75

四川省大竹县乌木镇广子村9

 

 

 

 

胡*军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25

四川省大竹县乌木镇广子村9

 

 

 

 

胡*亭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25

四川省大竹县乌木镇广子村9

 

 

 

 

胡*金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25

四川省大竹县乌木镇广子村9

注:本表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在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大厅进行长期公示,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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