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念燕)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6-05
点击数:人次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大竹县竹阳街道北城大道二段2001号大竹县政务服务综合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18-7263576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

赠人)

1

李念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竹县竹阳街道胜利街133号财富中心D1幢31-2号

(2020)大竹县不动产权第0014914号

赵俊森、赵思颖

2

李念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竹阳镇竹海路东段909号东方家园二期11幢2-3-3号

竹阳镇字第00052359-1号、

00052359-2号

竹国用(2011)第02924号

赵俊森、赵思颖

3

李念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大竹县白塔街道黄滩路468号书香兰岸9幢17-1号

合同备案号YS2022090800011号         

赵俊森、赵思颖

 

 

 

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