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三强化”规范城区犬只管理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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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犬只,特别是无主犬、流浪犬、烈性犬管理,预防犬只伤人案事件,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大竹县公安局以城乡环境治理提升行动为契机,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采取“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犬只专项整治工作,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全力推进大竹四城同创。

一、强化统筹部署,以攻坚之势强力推进。县局召开专题会议,细化组织领导、管控措施、宣传发动以及机构机制等,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治安、特巡警、指挥中心、政治处、网安、法制、督察、各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治安大队,具体负责犬只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

二、强化基础管控,以席卷之势排查整治。紧盯居民广场、居民小区、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区主干道等重点区域,保持严查态势,以点带面形成常态巡查机制。对携犬出户不束犬牌、不系犬链、无证养犬、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违规养犬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工作人员50余人次,纠正教育100余人。

三、强化宣传教育,以破竹之势提质增效。一是严抓条例普法宣传。向广大群众发出文明养犬倡议,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关于加强大竹县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明确违规养犬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养犬登记、免疫、办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公布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举报途径,构建全民大监督格局,提高广大市民参与、支持犬只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养犬市民人人知晓养犬规定,实行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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