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4-30
点击数:人次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中共大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大竹县委巡察办)主要职能职责为:

1.向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组织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

 4.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衔接。

7.办理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县委巡察机构将切实履行作为中央巡视办对村巡察蹲点调研县和省委巡察工作联系点的创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坚定不移巩固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推进常规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对村巡察工作走深走实。计划开展2轮常规巡察和1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并根据上级安排部署,适时组织参与省市县联动提级交叉巡察。二是做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凝聚各方监督合力,加强整改考核评估,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使巡察整改“大机制”执行到位、落地见效。三是持续推动大竹巡察行稳致远。在已有的制度体系和经验做法上再下深功夫、啃硬骨头,着力打造独具大竹特色、影响广泛、可复制推广的巡察品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巡察机构有县委巡察办和九个县委巡察组,下属事业单位1个,均由巡察办统一进行财务核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2024年收支总预算8258554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82585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9544元,占97.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229010元,占2.7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825855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8142元,占86.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625元,占4.96%;卫生健康支出184558元,占2.23%;城乡社区支出229010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307219元,占3.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58554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3172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办公室装修项目预算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95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9010元(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814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625元、卫生健康支出184558元、城乡社区支出229010元、住房保障支出30721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29544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39270元。主要包括:增加了人员经费、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以及巡察工作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8142元,占86.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625元,占4.96%;卫生健康支出184558元,占2.23%;城乡社区支出229010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307219元,占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5142元,主要用于:巡察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024000元,主要用于:巡察办、巡察组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广告宣传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69000元,主要用于:巡察办事业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962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221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4189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3081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7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07219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05544元,其中:

人员经费34615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4880元、津贴补贴463704元、奖金505689元、绩效工资61582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962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4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08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70元、住房公积金307219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元。

公用经费54398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000元、印刷费10000元、水费4000元、电费54000元、邮电费230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7450元、劳务费71550元、委托业务费54000元、工会经费34833元、福利费52250元、其他交通费113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98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4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745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我办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0.67%。

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减少50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省、市、其他县巡察机构到大竹开展专项检查、巡察、业务指导、专题调研、交叉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我办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4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2901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

2024年,大竹县委巡察办的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3981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2352元,下降11.7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竹县委巡察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9010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年采购的办公家具款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大竹县委巡察办无公务用车以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支出: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工艺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中共大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公开表

                     中共大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