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苎麻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做好“川苎18号”引种示范推广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承担引种示范推广基地管理主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竹县2024年苎麻新品种“川苎18号”引种示范推广项目
(二)建设内容:拟由北向南,在我县杨家片区、川主片区、杨通片区等3个不同纬度的片区设置3个引种示范推广基地,每个基地种植苎麻新品种“川苎18号”面积不低于10亩。
二、项目实施背景及目的
为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保证大竹苎麻产业持续良性发展,今年我县从市农科院引进苎麻新品种“川苎18号”进行试验示范,以观察该品种在大竹生态条件下的适应性、丰产性、抗逆性,为今后在我县大面积推广该品种提供科学依据。
三、遴选名额及要求
面向全县遴选以苎麻种植以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家作为管理主体,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热爱苎麻事业,有丰富的苎麻育苗、种植、管理经验,具有承担基地管理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土地、设备等必要条件,有完善、合法的土地流转合同,且用于试验示范土地的土壤、田型、光照等条件相对较好,能满足苎麻基本的生长需要。
(四)主体承诺必须严格按照苎麻试验示范技术规程进行管理,以达到试验示范效果。
四、资金概算及来源
每个引种示范推广点试验经费不超过5.5万元,经费总额不超过16.5万元,主要用于租赁土地、人工工资、购买农资等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招待差旅等费用支出。
资金来源为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五、资金拨付方式
先实施后拨付,分阶段验收、分批次拨付。第一次拨付在苎麻移栽验收合格后,第二次拨付在冬管完成验收合格后。
六、实施时间
2024年5月-12月。
七、报名资料要求
1.项目申请书。包括基地地点、资金概算、管理要求等。
2.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等复印件。
3.业绩证明等材料。
八、申报资料递交及地点
1.申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6日17时止。
2.递交申报资料地点:大竹县苎麻产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506办公室)。
联系人:赵全耘,联系电话:15984494039。
特此公告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