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A)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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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昌洪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的建议》(第15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义

“千万工程”是浙江省在农村建设中的一项创新实践,它注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调规划引领、系统治理,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实现了农村环境的有效改善和经济的持续发展。这一经验对于我县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深入剖析我县农村实际情况

我县农村地区资源禀赋丰富,文化底蕴深厚,但也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如何满足新时代农民的需求,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推行“乡情小院”建设,需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充分考虑农民的需求和期望。

三、积极推行“乡情小院”建设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决定采纳您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推行“乡情小院”建设。具体设想如下:

1.制定规划方案。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深入调研我县农村地区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方案将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分工、时间安排等,确保“乡情小院”建设有序推进。

2.完善组织体系。我们将建立健全“乡情小院”建设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同时,我们将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3.制定议事规则和管理办法。为确保“乡情小院”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制定完善的议事规则和管理办法。这些规则将明确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4.整合资源和资金。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情小院”建设。我们还将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建设过程,共享建设成果。

四、加强监督考核和总结推广

为确保“乡情小院”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我们将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定期对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估。同时,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其他地区的乡村振兴提供借鉴和参考。

总之,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浙江省“千万工程”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行“乡情小院”建设,为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感谢您的建议和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乡村治理股  付燕  手机电话:1377836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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