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林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五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管理的建议》(第140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并指派专人负责办理提案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并将你们的合理建议落到实处。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有关队伍教育整顿方面
(一)召开行业教育整顿专题会议,全力提升综合素质。2024年5月,我局召开了全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教育会,组织全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通报了法律服务行业违规典型案例,指出来当前存在的问题,强调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再次提升了全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2022年起,大竹县司法局在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清理活动,共清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8名,清退法律服务市场3名。把好从业人员执业准入关,每年认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对全县4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执业人员的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审查,确保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不存在违规兼职、冒充执业人员等问题。
(三)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管理。我局每年按照《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川司法发〔2019〕14号)的有关规定,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施考核。2024年,我局对全县12个法律服务所及4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年度考核,未发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案收费和利益案件代理等问题。我局每年按照工作职能职责,对全县12个法律服务所是否存在收费不规范、执业超范围、利益冲突不审查、投诉举报不公示等问题开展执业检查。2023年12月,我局对全县法律服务所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3月,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城区某法律服务所,给予了警告处罚。通过执业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了各所严格执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规范票据管理,严禁违规收费,督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恪守执业边界与执业纪律,严格依法行使执业权利。
(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24年,大竹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知识大比武”,“法治下乡”宣传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引领带动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碰“执业红线”,着力提升自身职业素养,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打造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律服务队伍。
二、有关健全监管机制方面
(一)健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大竹县司法局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职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按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涉及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案件风险评估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杜绝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件发生。
(二)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多渠道收集反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问题线索,受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举报投诉,对查证属实的,依法处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给予党纪处分的给予党纪处分,该给予行政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该给予行业纪律处分的给予行业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2024年5月,大竹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了惩戒委员会,制定了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2023年,我县1名律师因违规执业受到了党纪处分。
(四)充分借助人大评议监督。借助大竹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执法监督等工作进行评议时机,抓好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推动法律服务队伍管理的规范化。
三、有关建立“廉洁档案”方面
(一)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档案管理。针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执业档案管理建设,完善诚信执业数据库、党建工作数据库等有关基础性的档案数据,探索实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红黑榜”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严格落实社会信用公示制度。全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均纳入了社会信用公示,我局将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的许可、变更、监督检查、处罚,实行阳光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关注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管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这将是我们继续做好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管理工作的不竭动力!
联系人:公共法律服务股 孙小珍( 6223374,15082887071)。
大竹县司法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