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大竹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48号)和相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遴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竹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二)内容:收储利用农作物秸秆。
二、项目实施目的
通过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建立“收、运、储、加、用”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打通了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的多渠道综合利用途径,实现了传统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遴选要求
实施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秸秆收储、运输等相关设备;
(三)有秸秆加工、储存的固定场所;
(四)年收储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或原料化利用能力500吨以上。
四、资金补助标准及来源
补助标准: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五、资金拨付方式
财政资金到甲方账户后30天内支付。
六、报名资料要求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秸秆收储运输设备和加工储存场所的照片;
(四)乡镇出具年收储利用能力500吨以上的证明材料。
八、申报资料递交及地点
(一)申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0日17时截止。
(二)递交申报资料地点:大竹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519办公室)。
联系人:邓昌英,联系电话:13981463987。
特此公告
大竹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