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公安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A)
谢东霆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学校区域交通秩序的建议》(第08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车辆、行人疏导,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定点疏导。各学校成立家委会,上下学高峰时段同学校老师、保安、交警大队共同对学校门前道路实行重点守护,全力维护学校早、中、晚高峰时段的交通秩序,加强交通指挥、疏导,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充分发挥“护学岗”的积极作用;二是巡逻疏导。重点加大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道路、学生接送车辆通行路段巡逻管控力度、防止出现超员、道路交通拥堵等现象;三是严查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对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逆向行驶、超员超速、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纠,形成一种严管态势,确保学生出行交通安全,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畅通、有序。
二、做好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保畅工作,积极开展护学行动。
根据辖区大竹一小、二小、教科局幼儿园等学校上下学时段交通密集以及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的情况,科学研判。一是督促各学校制定“一校一策”,实施错峰上下学制度,并严格落实工作台账;二是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定点管理,每天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投放警力,确保接送学生的车辆安全有序通行;三是在学校周边设立等候区和临时停车区,规范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等候与停放地点,学生上、下车后立即直行驶离,不得在学校周边道路调头。四是对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限制部分车辆通行,并树立“禁停通行”的标志标牌。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走访学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一校一策”措施,实施各年级错峰放学制度,继续利用开学契机,精心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讲座、设置交通安全展板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师生平安文明交通意识;二是定期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更新出行理念。向每一位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或短信,要求每位家长配合交警部门和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自觉遵守学校门前交通规则,不违法占道停车,临时停车即停即离;不逆向行驶,不超员不超载,遇人行横道自觉减速慢行,并教育自己的孩子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是让学生乘公共交通工具,教育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减少家长车辆对交通高峰期带来的压力;三是联合社区、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商户进行宣传,送货车辆避开上放学高峰时段,摊位不能摆上人行道;对学校周边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让工作人员错峰出行,起好带头作用;联合城管部门对校园周边流动商贩、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加强日常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议住建部门加快学校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并规划小区停车位,让学校附近居民将车辆停进小区。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有效实施。
一是由交通局、教育局、县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辖区派出所、街道社区干部、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监督管理小组;二是建设社区巡逻防控网络,由社区居民和志愿者组成,不定时对社区内外进行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报警处理;三是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方案;四是设立监督机制,邀请社区居民、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警大队一中队 鲜学文 13551447788
大竹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