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公安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函(A)
李敏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县殡仪馆门口道路旁增设减速带和减速标志的建议》(第07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该路段属于县道竹石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地方性法规,其道路设施设置由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该局承担建设、养护、管理、保护职责,确保设施安全、合法、畅通,符合交通安全要求。为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进一步书面函告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由其组织专业团队对县殡仪馆门口道路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增设减速带和减速标志的具体位置。
在增设减速带和减速标志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等因素,确保增设措施既能有效降低车速,又不会对正常交通造成过大影响。因此,我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继续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管理局,优化增设方案,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工作顺利进行。
针对群众往返于殡仪馆服务区和生活服务区的安全问题,建议保安加强值守,对过往行人进行安全提示。
下一步,交通警察大队也将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在大力支持!
联系人:交警大队 练周 0818-6832122
大竹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日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督查室。